郑安委办〔2022〕97号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凯发k8国际版

郑安委办〔2022〕97号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8-09 10:25

郑安委办〔202297

 

 

郑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期,我市接连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极其惨痛,特别是中牟县“7.29”事故发生后,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陡然严峻,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市政府高市长有关批示精神,切实要引起高度重视,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位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扛牢狠抓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年,党的二十大将在北京召开,这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同时,第五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也在郑州如期举行。确保二十大以及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生产安全,是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以及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坚决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和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一定要严格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分级分口把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牢牢把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记在心中、扛在肩上,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后的责任落实。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要关口前移狠抓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落细。行业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要切实把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抓手落实到实处。要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风险点排查、辨识,完善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将双重预防体系的关键环节、核心内容细化、量化成考核指标,保证建设所需人力资源和资金投入,定期检查机制建设与运行成效。要全面做好风险辨识。按照有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发动全员围绕所有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要做好风险管控。对排查确定的风险点,要以约束人的行为、保持设备设施的完好、确保作业环境人身安全与健康为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要求,从工程技术、设施装备、个体防护、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现场管理、培训教育等各个方面编制科学严密、操作性强的管控措施,对风险点实施有效管控。要为员工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地提示岗位风险、管控措施、应急处置及报告方式,要强化动态风险管理。对有限空间、高处、动火、吊装、临时用电、检维修、危险物品装卸等危险动态作业、临时性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规定,严格作业审批制度和现场管理,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和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在重点作业环节和作业岗位,要大力推行“双人作业、手指口述、书面确认、专人确认”等多种安全确认、动态监管制度,有效掌控各类风险的安全管控状态。

三、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重点路段、突出“两客一危一货”等管控,持续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城建部门要针对农民工人员流动性大、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消防部门要深入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严防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三合一”场所等高风险场所失控漏管;城管部门要围绕城镇燃气百日行动专项活动,集中开展安全使用燃气宣传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抓城乡结合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工贸八大行业要牢牢抓住检维修、涉爆粉尘、有限空间、金属冶炼以及涉及液氨制冷等危险作业场所、工艺和设备设施,确保安全生产。督促有关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检维修作业和外围施工队伍管理制度,针对动火、有限空间、高处、吊装等危险作业,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风险。

四、要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自觉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重大问题。其他党委会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依规落实郑州市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市安委办将进一步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完善和健全典型事故挂牌督办、提级调查、约谈、等制度。强化事故暴露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跟踪督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要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对非法矿山、违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甚至放任不管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县、乡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打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和钉钉子的精神,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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